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虚假刷单诈骗“运费”近60万元,16名网约车司机获刑!


(资料图片)

湖南日报·新湖南客户端8月11日讯(记者 杨佳俊 通讯员 程凯 颜如玉)近日,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涉案金额近60万元的网约车平台诈骗案。刘某某、谈某等16名被告人因犯诈骗罪,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3年不等,并处罚金5000元至2万元不等。

刘某某是一名网约车司机。2020年初,刘某某花500元从他人处购买了“虚拟跑单赚钱”技术,通过在手机上安装虚拟定位软件,利用网约车平台费用垫付规则,实施刷单诈骗。在模拟跑了2单并轻松牟利数千元以后,无法抵挡“高收益”诱惑的刘某某找到谈某,提出合作。两人一拍即合,迅速开启了刷单捞金模式。短短数月间,刘某某累计帮助他人或经谈某介绍与他人共同实施刷单诈骗11次,谈某累计帮助他人、介绍他人或与他人共同实施刷单诈骗11次。截至案发日,共计套现近60万元。

2022年2月,刘某某等14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,另2人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。16人均认罪认罚并积极赔偿网约车平台企业经济损失,其中刘某某等5人取得网约车平台企业谅解。

法院认为,本案系共同犯罪,刘某某、谈某等16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虚构订单骗取网约车平台企业钱款,数额巨大,均构成诈骗罪。综合考量16人的犯罪事实、性质、情节以及其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,法院最终依法作出前述判决。

法官提醒,君子爱财,取之有道。作为网约车司机,手握方向盘,不仅要保持住行车的安全距离,更要保持与法律红线的安全距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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